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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通知|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3-07 19:17:12 点击:
粤民教协〔2024〕5 号
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民办高校:
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民办高校理论研究、政策研究、应用研究,协会决定启动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时间
2024年3月6日-2024年4月19日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务。
(二)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,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;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(含3个)项目的申报;项目主持人同时报送两项及以上课题立项者,一律取消参评资格;凡单人主持,没有其他成员的申报课题均不予立项。
(三)主要负责人应该是民办高校在编的全职人员(不含返聘人员)。
(四)凡承担往年 科研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人员,不得申报2024年度科研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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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人应根据《 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指南》(见附件1)的范围选择课题,亦可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进行教育教学研究,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。
(二)各民办高校应加强对本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、组织管理和项目指导,既要积极鼓励,又要严格把关,依据《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,对申报人信誉、申报书填写内容、前期研究成果、项目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,进行认真审核,签署明确意见。各单位申报课题数量,每所民办高校原则上不超过5项。
(三)申请学校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,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通报批评,并责成5年内不得申报本协会课题;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
四、申报事宜
(一)受理时间。 秘书处负责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的受理工作,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6日-2024年4月19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2024年5月下旬公布课题立项审批结果,正式下达课题立项书。
(二)材料报送。课题立项申请书(见附件2)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。报送材料包括:各单位审查合格的《课题立项申请书》一式2份,各单位填写的《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3)一式1份,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+课题负责人+课题名称。电子版申报书、汇总表由组织申报单位统一汇总上报,包括WORD版本和已盖章PDF版本,电子文档请发送至gdmbjyxhc@163.com,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协会秘书处。个人申报的课题不予受理。
五、奖励表彰
为保证申报课题的质量,协会将成立课题科研项目评审专家组,集中对课题立项和结题进行评审。对于完成结题的课题予以颁发结题证书。根据课题结题情况,评选出10项优秀课题,每项优秀课题给予经费补贴2000元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课题组于2024年9月9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报送开题报告书(见附件4)。
(二)课题组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(见附件5),如有特殊情况,需要延迟结项或更改项目时,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(见附件6)。
(三)课题组于2025年3月31日前向协会提交《结题报告书》(见附件7)和课题研究报告(见附件8)以及课题研究的相关成果复印件。
(四)课题研究完成期限为2025年3月31日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郑木梨
联系电话:020-37626372,18922322910
电子邮箱:gdmbjyxhc@163.com
通信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附楼410室,邮编:510080。
附件:
1.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指南
2.立项申请书
3.课题申报汇总表
4.开题报告书
5.中期检查报告
6.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
7.结题报告书
8.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
2024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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