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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实施20周年座谈会暨广东民办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研讨会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12-25 20:50:45 点击:
粤民教协〔2023〕43号
关于召开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实施20周年座谈会暨广东民办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研讨会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、各地市民办教育协会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的颁布实施,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回顾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实施二十年来民办教育发展历程,总结经验,更好地推动我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,协会定于2024年1月8日(星期一)上午召开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实施20周年座谈会暨广东民办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研讨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大会主题
弘扬法治精神,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
二、组织机构
指导单位:广东省教育厅
主办单位:
承办单位:广州华夏职业学院
三、大会时间、地点
会议时间:2024年1月8日(星期一)上午9:00-12:30
会议地点: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号实训楼2楼报告厅
详细地址: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城鳌大道东772号
四、主要议程
1.广州华夏职业学院领导致辞;
2.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领导讲话;
3.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李连宁作题为《民办教育法治化的回顾与展望》主旨报告;
4.学校代表分享;
5. 会长赵康总结讲话。
五、参会人员
1.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领导;
2.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领导;
3.各地级市民办教育协会领导;
4.广东省民办学校董事会成员、行政班子成员、党组织负责人及其他相关机构负责人等。
六、相关事项
1.请各参会单位于2024年1月5日17: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,以便会务组做好会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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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报名二维码)
2.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,会议当天安排午餐,住宿、交通费用自理。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弘博馆(以下简称:弘博馆)设有客房,参会人员可享受协议价。请需要住宿的参会人员务必于2024年1月5日前联系弘博馆进行预订,并告知是“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实施20周年座谈会的参会人员”。弘博馆联系人:吕游13516698669。
3.其他说明:受会场限制,超过会议接待规模,会务组将关闭报名通道,敬请谅解。
4.联系方式:
(1) 秘书处联系人
钟国英 020-37627245,18922322910
黄雯静 020-87609013,13112065862
(2)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联系人
陈 阳 020-37964135,18925167706
2023 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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